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文体旅游局、各旅游行业协会、各旅游企业:
现将《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评标准,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林鹏飞,联系电话:68723573)
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方案
根据《海口市2018年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文明旅游工作,确保点位测评达标,营造良好的文明旅游氛围,推动我市旅游行业以最佳状态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18年11月至12月
二、组织机构
成立旅游行业综合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廖小平(市旅发委主任)
副组长:蒋祖华(市旅发委副主任)
下设综合检查小组:
第一组:治理处、质监所、区文旅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酒店、旅行社。
第二组:规划处、区文旅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景区。
第三组:治理处、质监所、各旅游协会,主要负责包点社区。
三、实地考察工作内容
(一)网上申报材料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重视材料报送工作,对照《海口市2018年旅游行业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见附件)要求,熟悉任务分工,组建材料收集小组,负责收集、审核、完善所有网上申报需要材料,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并于11月29日16:30前将网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旅发委邮箱(A68723573@163.com)。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各区文体旅游局、各旅游协会、各旅游企业)
(二)实地考察工作
1.做好实地考察上报点位工作。各区文体旅游局、各旅游协会、各旅游企业按照测评标准逐项排查,查漏补缺,有专职人员负责,坚守岗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狠抓重点点位的氛围营造。各区文体旅游局、各旅游协会、各旅游企业根据《海口市2018年旅游行业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要求,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尽快修补、更换已损坏、过期的公益广告,增加“生态兴则文明兴”、“文明海南·礼仪琼州”公民道德教育宣传、控烟宣传等内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景区、酒店、旅行社服务网点要制作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等公益广告,营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浓厚氛围。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景区(点)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有文明引导员,组织引导游客文明浏览,评选文明游客,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志愿服务等活动。
4.市区联动,指导和督促宾馆酒店、景区(点)、旅行社服务网点开展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
5.指导和督促包点社区开展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各区文体旅游局、各旅游协会、各旅游企业)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针对部分上报点位未展示行业规范、未公开服务承诺、消防设施损坏、消防检查记录不全或未及时更新等常态问题、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无烟区抽烟、车辆乱停放等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2.针对社区杂草丛生、杂物堆放、生活垃圾不及时清运等突出卫生问题,加强巡查力度,切实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确保社区环境干净整洁。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各区文体旅游局、各旅游协会、各旅游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检查组每日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开展双查双督(巡查检查、督查督导)工作,以社会文明大行动点位为中心辐射周边所有旅游企业,做到全覆盖。并安排人员填写实地考察专项督查考评表,将工作情况以工作图片形式发送至委工作微信群,形成督导检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检查组负责联系各区文旅局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开展实地考察点位检查工作,各区根据分组要求配置人员全程参与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把旅游行业的双创工作责任抓实抓细。
(三)对标落实,认真整改。各区文体旅游局、各旅游协会、各旅游企业要对照《海口市2018年旅游行业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要求,明确职责,自查自纠,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同时针对检查小组发现的问题,逐项排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推动旅游行业迎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有序开展。